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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性公告-114學年度幼兒園在職人員修習幼兒園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專班(以下簡稱幼教專班)報考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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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14學年度幼教專班計有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等13校辦理,共開設21班,各校招生簡章已於114年4月25日於學校網站公告,於114年5月14日(星期三)至114年6月2日(星期一)開放第一階段報名,於114年6月12日(星期四)至114年6月19日(星期四)開放第二階段報名(視各校第一階段報名情形決定開放)。

二、倘報考人過去服務之幼兒園已停業,報考人應填具服務證明書(園所無須用印),並檢附足資證明之文件(含任職園所、職稱及服務年限起訖),送交前任職園所所屬縣市政府主管機關進行複核。

三、複核在職(服務)證明書,應檢附以下資料:
(1)教保服務機構開立之服務證明正本(已廢止或停辦者可免)。
(2)教保服務人員資格相關證明影本。
(3)任職期間教保服務機構為受補助人加保之勞工保險或全民健康保險證明。
備齊相關資料後郵寄至本府教育處學前科周小姐收,本案辦理時間為3-5工作天。



相關檔案

在職(服務)證明書.pdf
報考資訊.pdf
報考資格Q&A.pdf


發布時間: 2025-05-09 08:38:43
發布單位: 學前教育科-幼兒
發布者: 周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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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時間:202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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