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性公告-有關113學年度補助教保服務機構推動在地文化融入教保活動課程申請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113年4月16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35600524號函辦理。
二、旨案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15萬元,本府提報國教署為一案為原則,請各校(園)踴躍提報申請計畫(如附件),並於113年5月10日(星期五)前將紙本資料核章後報送本府彙辦(相關電子檔請寄送承辦人信箱khfan18@ems.miaoli.gov.tw)。
國教署來文.pdf
計畫填寫表格.odt
二、旨案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15萬元,本府提報國教署為一案為原則,請各校(園)踴躍提報申請計畫(如附件),並於113年5月10日(星期五)前將紙本資料核章後報送本府彙辦(相關電子檔請寄送承辦人信箱khfan18@ems.miaoli.gov.tw)。
相關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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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 2024-04-17 15:21:08 |
發布單位: | 學前教育科-幼兒 |
發布者: | 范愷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