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專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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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13學年度幼兒園在職人員修習幼兒園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專班(以下簡稱幼教專班)報考資訊一案,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一、113學年度幼教專班計有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等12校辦理,共開設18班,招生簡章已於113年4月26日經開班學校於學校網站公告,有關報名資訊及報名QA請詳閱附件。
二、倘報考人過去服務之幼兒園已停業,報考人應填具服務證明書(園所無須用印),並檢附足資證明之文件(含任職園所、職稱及服務年限起訖),送交前任職園所所屬縣市政府主管機關進行複核。
三、注意事項:除填寫在職(服務)證明書外,應檢附資料如下:
1.教保服務人員資格相關證明影本。
2.任職期間幼兒園為申請人加保之勞工保險或全民健康保險證明。
3.園方開立之服務證明正本(已廢止或停辦者免)。
備齊相關資料後郵寄至本府教育處學前教育科周小姐收,本案辦理時間為3-5個工作天。
更新日期:2024-10-14
點閱次數: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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