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幼童專用車補助實施計畫
有關「115年度公私立幼兒園汰換及新購幼童專用車」經費案,詳如說明,請查照。(115年1月29日發文)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1月1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55800251號函辦理。
二、請依核定經費辦理後續採購事宜。另有關經費撥付,囿於行政院尚未核予本補助案不受最高補助比例90%之限制,本案補助經費俟行政院核定補助比率後,另案通知辦理請款作業。
三、115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國教署得重新核定補助額度並依預算法第54條規定辦理。
四、倘因故無法依規定採購幼童專用車,放棄核定之補助經費,請於115年7月31日前敘明原因函報本府,本府將納入爾後申請旨揭計畫之排序考量。
五、購置幼童專用車後請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幼童專用車牌照,並於領牌後15日內檢附相關資料(照片、行車執照、行車路線圖、駕駛及隨車人員等資料)函報本府備查,幼童專用車之車身顏色及標識請依「幼兒園幼童專用車顏色及標識標準圖」辦理;原幼童專用車有異動情形,請依交通相關法規辦理,並於15日內檢附異動證明相關資料函報本府備查。餘依「幼兒園幼童專用車輛與其駕駛人及隨車人員督導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更新日期:2026-01-29
點閱次數: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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