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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保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空氣品質惡化處理措施暨緊急應變作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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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已於105年12月1日實施新制「空氣品質指標(AQI)」;教育部亦已於106年7月3日明令修正發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空氣品質惡化處理措施暨緊急應變作業流程」
一、以下事項請各校務必配合辦理:
(一)指定專人每日上午及下午主動查詢空氣品質監測資訊,以下管道擇一:
1、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氣品質監測網」,網址:https://airtw.epa.gov.tw。
2、手機軟體「環境即時通」APP。(建議使用本管道,最方便)
(二)採取以下警示措施(至少1種):
1、懸掛空氣品質旗幟。
2、張貼學校網站首頁電子跑馬燈。
3、大型液晶螢幕看板。
4、校園廣播。
(三)依AQI指標之活動建議,循序採取下列緊急防護措施:
1、AQI值達橘色:請減少敏感性族群學生戶外活動。
2、AQI值達紅色:應考量戶外活動地點之空氣品質條件,必要時,將課程、活動調整於室內進行或延期辦理。
3、AQI值達紫色:應立即停止戶外活動,將課程調整於室內進行。
(四)校安及時通:如有停課或停辦戶外活動,請至教育部校安中心網頁點選「校安及時通」進行通報。


相關檔案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空氣品質惡化處理措施暨緊急應變作業流程.pdf

相關連結

空氣品質監測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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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時間:2024-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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