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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公共相關-準公共幼兒園請於10月31日前報送業務狀況調查紀錄表及薪資轉帳證明等資料,並於113年11月8日前完成113學年度第1學期教職員薪資及勞保投保情形資料登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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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公共幼兒園第3期程(113年8月1日至116年7月31日)續約及新申請已辦理完畢,部分合作要件採事後檢核,請各園依限辦理及報送佐證資料,說明如下:

(一)教保服務人員薪資:113年10月31日前,檢附相關資料報送本府檢核(詳如附件薪資情形表)。
※準公共幼兒園之園長、教師及教保員(含職務代理)每月基本薪資,在園服務未滿3年者,每月至少新臺幣(以下同)3萬3,200元;滿3年至未滿6年者,每月至少3萬6,200元;滿6年以上者,每月至少3萬9,200元。113年8月起,每人每月薪資應較7月實質增加至少2,000元,且符合前述規定;至人員既有薪資已逾前述規定者,亦應配合調薪。另前開人員薪資應採轉帳方式辦理。

(二)應採設帳方式管理園務經費:113年10月31日前,提供上半年業務狀況調查紀錄表,114年1月31日前,提供前一年度下半年業務狀況調查紀錄表;倘所在地區稅捐稽徵機關採1年報送1次者,於114年1月31日前,提供前一年度之業務狀況調查紀錄表。

(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業於教保資訊網填報系統建置「教職員薪資登載」功能,請各園於113年11月8日前完成113學年度第1學期教職員薪資及勞保投保情形資料登載,登載操作說明如附件。


相關檔案

113學年度第1學期準公共幼兒園之教保服務人員薪資情形表.ods
1131018國教署函_準公應定期至填報系統登載薪資資料_附件操作說明.pdf


發布時間: 2024-09-06 15:51:58
發布單位: 學前教育科-幼兒
發布者: 謝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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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時間: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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