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性公告-有關113年度苗栗縣教師(含教保員)諮商輔導支持計畫案,請本縣教保服務人員善加利用
一、依據苗栗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設立辦法辦理。
二、為提供本縣所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教師(含教保員)等人員心理支持服務,特與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心理諮商暨健康促進中心合作(下稱國北心健中心),透過心理諮商(詢)方式,一同面對困難與挑戰,先予敘明。
三、首揭計畫相關資訊如下:
(一)服務對象:本府所轄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專任教師、代理教師(長期代理為限)、學校校長、運動教練及教保服務人員(含園長、教保員、助理教保員)。
(二)服務項目:心理諮商(詢)服務每人6次個別諮商(詢)。
(三)報名方式:請有需求人員填寫預約表單(https://reurl.cc/rvWjYN),後續將由國北心健中心進行接洽並安排服務。
(四)首次至諮商所時請攜帶苗栗縣教師(教保服務人員)證件或其他可證明為苗栗縣教師(教保服務人員)身分之文件,供服務單位檢核。
四、本案倘有相關疑問,歡迎致電至國北心健中心:(02)2732-1104轉86002或使用國北心健教師支持方案專用信箱洽詢psycsupport@mail.ntue.edu.tw。
二、為提供本縣所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教師(含教保員)等人員心理支持服務,特與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心理諮商暨健康促進中心合作(下稱國北心健中心),透過心理諮商(詢)方式,一同面對困難與挑戰,先予敘明。
三、首揭計畫相關資訊如下:
(一)服務對象:本府所轄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專任教師、代理教師(長期代理為限)、學校校長、運動教練及教保服務人員(含園長、教保員、助理教保員)。
(二)服務項目:心理諮商(詢)服務每人6次個別諮商(詢)。
(三)報名方式:請有需求人員填寫預約表單(https://reurl.cc/rvWjYN),後續將由國北心健中心進行接洽並安排服務。
(四)首次至諮商所時請攜帶苗栗縣教師(教保服務人員)證件或其他可證明為苗栗縣教師(教保服務人員)身分之文件,供服務單位檢核。
四、本案倘有相關疑問,歡迎致電至國北心健中心:(02)2732-1104轉86002或使用國北心健教師支持方案專用信箱洽詢psycsupport@mail.ntue.edu.tw。
發布時間: | 2024-10-29 13:22:23 |
發布單位: | 學前教育科-幼兒 |
發布者: | 謝秋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