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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性公告-有關「教育部主管目的事業之個人資料檔案自我檢查表」案,請各園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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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2月5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35603022號及113年12月23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35603135A號函辦理。

二、查教育部訂定「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業於110年12月8日修正發布,今為落實各園進行自我檢視個資防護情形,特制定「教育部主管目的事業之個人資料檔案自我檢查表」及「填表說明」等表件(如附件),相關填寫注意事項請參閱教育部個人資料檔案行政檢查網址:https://sites.google.com/ntub.edu.tw/personaldata,或洽詢教育部個資行政檢查委辦團隊程小姐(電話:02-2322-6342;電子郵件:scarlet09@ntub.edu.tw)或利用LINE官方帳號詢問(搜尋「教育體系個資安維行政檢查計畫PDSAI」)。

三、請各園確依實際情形,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範本如附件),並定期規劃、訂定、修正與執行所訂安維計畫,同時針對所屬人員設定不同管理權限,並要求負保密義務及進行宣導或專業教育訓練等,以免因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規定而受罰。

四、如對「教育部主管目的事業之個人資料檔案自我檢查表」填寫有任何疑問,可依說明二逕洽詢委辦團隊;後續如有相關研習,本府將另案轉知各教保服務機構知悉。

五、又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落實個人資料保護聯繫作業要點」,有關疑似個資外洩案件,請各園應於發現疑似個資外洩案件時立即通報本府,應通報內容請參閱事件通報紀錄單(如附件)。


相關檔案

幼兒園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範本).odt
自我檢核表.pdf
填表說明.pdf
事件通報紀錄單.PDF

相關連結

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教育部個人資料檔案行政檢查網址


發布時間: 2024-12-24 15:48:43
發布單位: 學前教育科-幼兒
發布者: 林庭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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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時間:2025-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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