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保健-請各校(園)務必落實每日午餐(含點心)留樣保存作業
一、為利於食品中毒調查時之檢驗需求,提高病因物質之判明率,協助後續醫療處置及廠商之查處與輔導,請各校(園)每日午餐(含點心)應保留足量之檢體,說明如下:
(一)每日供應之午餐及點心應密封保存一人份(午餐每份留樣檢體應至少保留三百公克以上、湯品另外盛裝;點心請保存一人份)。
(二)應標示取樣日期及時間,立即冷藏於攝式七度以下之冷藏設備內四十八小時,應防範遭受污染,並留存相關紀錄,以供必要時作為檢驗之用。
二、依據衛生福利部疑似食品中毒事件處理要點規定,檢體之採樣檢驗由衛生局主辦,每日午餐檢體應妥留存於學校,請學校及午餐廠商勿自行將檢體送驗。
(一)每日供應之午餐及點心應密封保存一人份(午餐每份留樣檢體應至少保留三百公克以上、湯品另外盛裝;點心請保存一人份)。
(二)應標示取樣日期及時間,立即冷藏於攝式七度以下之冷藏設備內四十八小時,應防範遭受污染,並留存相關紀錄,以供必要時作為檢驗之用。
二、依據衛生福利部疑似食品中毒事件處理要點規定,檢體之採樣檢驗由衛生局主辦,每日午餐檢體應妥留存於學校,請學校及午餐廠商勿自行將檢體送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