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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團體保險-[重要公告]113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學生及教保服務機 構幼兒團體保險,保險費繳納程序與補助金額案,詳如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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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7月2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5804475號函辦理。
二、被保險人應繳金額:(一)第1學期被保險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應繳納保費200元;(二)第2學期被保險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應繳納保費200元。

餘者詳如附件



相關檔案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公文.pdf
教育部 公文.pdf
教育部公告.pdf
1 13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保單條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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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時間:2024-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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