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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安全相關-請各園依法於知悉後24小時內通報兒少遭受傷害情事,並提供必要之輔導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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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園依法於知悉後24小時內通報兒少遭受傷害情事,並提供必要之輔導協助。
一、依教育部108年1月22日臺教學(三)字第1080011091號函辦理。
二、近日媒體報導多起兒童遭受傷害或虐待致死案件,為積極保護兒童及少年之安全,請各園於知悉有疑似家庭暴力或有遭受傷害情形,請立即以紙本傳真或至社會安全網-關懷e起來網站通報,最遲不得逾24小時。
三、承上所述,各園並應同步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通報後由所屬教育主管機關協助,評估輔導協助事項及連結當地社政主管機關依法提供服務與保護,以及時保護兒少人身安全並維護其權益。
四、檢附兒虐零容忍 有關學校對於兒少保護之通報、教育、輔導與處理機制說明資料一份,請據以加強運用宣導。


相關檔案

兒虐零容忍 有關學校對於兒少保護之通報、教育、輔導與處理機制.pdf

相關連結

社會安全網-關懷e起來
教育部校安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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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時間:2024-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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