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保研習-有關本縣辦理「114年度教保研習場次一覽表」,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月15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35603306號函辦理。
二、114年度本縣共辦理60場次教保研習(含113學年度議題融入教保活動課程計畫-安全教育研習1場),請依實施計畫時間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
三、18小時研習時數採計方式:請參加全國教師在職進修審核通過之研習課程,研習課程前方加註「教保專業」、「基本救命術」、「安全教育」、「勞權教育」等標籤者,予以認定為教保專業知能研習。
四、本年度「基本救命術」及「安全教育」研習之參加人數上限為100人,毋需傳真或mail資料至承辦學校,請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依序錄取,額滿為止,不開放現場報名。承辦學校及相關資訊請至苗栗縣幼兒教育網/教保研習查詢(https://kid.mlc.edu.tw)。
五、依規定教保服務人員每年至少參加「教保專業知能」研習18小時以上,任職後每2年應接受年應接受性別平等及勞動權益相關課程各 3小時以上、基本救命術訓練8小時以上及安全教育3小時以上;前述課程除性別平等相關課程外,得併入教保專業知能研習時數計算,本府將依列管名單查察,請貴園務必督促及輔導所屬人員完成,以免受罰。
六、為增進教保服務人員兒少保護意識,預防幼兒遭受違法對待事件之發生,請貴園鼓勵所屬人員參加情緒管理、正向管教策略、幼兒輔導管教等相關課程研習,本府將派員查訪及追蹤參訓人數,以杜絕防範違法對待事件之發生。
七、為落實兒童權利公約(以下簡稱CRC)精神並提升各校(園)教職員CRC相關教育訓練,本年度教保研習第8場次及第25場次含CRC相關課程,請貴園鼓勵所屬人員參加。
八、報名學員請依研習座位表入座,禁止由他人頂替,並請自主佩戴口罩務必遵守研習會場秩序。
九、有關「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教育訓練課程」將另案發文說明相關報名事宜及注意事項。
114年度研習各場次一覽表1140305.pdf
二、114年度本縣共辦理60場次教保研習(含113學年度議題融入教保活動課程計畫-安全教育研習1場),請依實施計畫時間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
三、18小時研習時數採計方式:請參加全國教師在職進修審核通過之研習課程,研習課程前方加註「教保專業」、「基本救命術」、「安全教育」、「勞權教育」等標籤者,予以認定為教保專業知能研習。
四、本年度「基本救命術」及「安全教育」研習之參加人數上限為100人,毋需傳真或mail資料至承辦學校,請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依序錄取,額滿為止,不開放現場報名。承辦學校及相關資訊請至苗栗縣幼兒教育網/教保研習查詢(https://kid.mlc.edu.tw)。
五、依規定教保服務人員每年至少參加「教保專業知能」研習18小時以上,任職後每2年應接受年應接受性別平等及勞動權益相關課程各 3小時以上、基本救命術訓練8小時以上及安全教育3小時以上;前述課程除性別平等相關課程外,得併入教保專業知能研習時數計算,本府將依列管名單查察,請貴園務必督促及輔導所屬人員完成,以免受罰。
六、為增進教保服務人員兒少保護意識,預防幼兒遭受違法對待事件之發生,請貴園鼓勵所屬人員參加情緒管理、正向管教策略、幼兒輔導管教等相關課程研習,本府將派員查訪及追蹤參訓人數,以杜絕防範違法對待事件之發生。
七、為落實兒童權利公約(以下簡稱CRC)精神並提升各校(園)教職員CRC相關教育訓練,本年度教保研習第8場次及第25場次含CRC相關課程,請貴園鼓勵所屬人員參加。
八、報名學員請依研習座位表入座,禁止由他人頂替,並請自主佩戴口罩務必遵守研習會場秩序。
九、有關「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教育訓練課程」將另案發文說明相關報名事宜及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