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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函釋-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1條第1項所稱繼續任職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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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1條第1項規定解釋令,業經教育部於110年4月29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31056B號令發布。


相關檔案

1100429繼續任職定義函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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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時間:2024-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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