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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保健-檢送「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空氣品質惡化處理措施暨緊急應變作業流程」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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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2月26日臺教資(六)字第1112704888B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 law.moe.gov.tw)下載。

三、本作業流程業於99年3月31日訂定及106年7月3日修正在案,為因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11年3月3日修正發布「空氣品質嚴重惡化警告發布及緊急防制辦法」(簡稱緊急防制辦法),新增預警(等級細分為初級、中級)及嚴重惡化(等級細分為輕度、中度或重度)二類別五等級,並參酌緊急防制辦法附件四之健康防護引導措施,與實務作法配合修正作業流程及相關防護內容。



相關檔案

修正對照表.pdf
流程圖.pdf
令.pdf
修正規定.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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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時間:2023-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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