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幼兒教育網logo圖片

移至主要內容區

網站導覽

字級設定


 現在位置:  首頁 / 法規及增能 
幼兒團體保險-112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之「保險費、一定年齡及本保險保險金額、給付責任、給付範圍、各項給付項目內容與給付金額、醫療保險金起賠金額與給付限額、事務費及其他相關事項」,業經教育部於112年7月14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081718A號公告,並自112年8月1日施行,請查照。
首頁 列表
點擊 複製連結 開新視窗 分享至Facebook平台 開新視窗 分享至LINE 開新視窗 分享至twitter平台

依據教育部112年7月14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081718B號函辦理。


相關檔案

教育部公告.pdf
112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保單條款.pdf


苗栗縣政府教育處學前教育科
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5樓 傳真:037-559974
聯繫方式:請點選網站上方業務職掌查詢電話,點選承辦人姓名即有E-MAIL信箱。
最後更新時間:2023-09-29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