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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性公告-【公告】函轉教育部「校安帳號申請單操作手冊」1份,請貴校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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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9月2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111229號函辦理。

二、學年/學期轉換期間,因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行政人員異動,抑或久未登入校安通報系統,致帳號停用或註銷情形。常見問題如下:

(一)主帳號持有人異動未落實交接工作:原主帳號持有人於異動前,請協助新主承辦人先行設定一個子帳號,再將主帳號權限移轉給該帳號。

(二)主帳號持有人未熟稔帳號權限:子帳號新增或變更無須填寫申請單向教育部辦理,由主帳號持有人具權限可以設定。

(三)承辦人忘記密碼:請逕上系統輸入「帳號」後,直接點選「忘記密碼」,自行設定新密碼,惟密碼應符合高強度,包括:英(大/小)、數字、符號混合,12碼以上。

(四)超過180天未登入致帳號被停用,或超過1年未登入致帳號被註銷:請避免久未登入之情形。

三、為提升辦理效率,教育部校安通報網已於113年9月2日擴充線上帳號申請單功能,並完成旨揭手冊(如附件),請各校相關人員詳閱。如有相關操作疑問,可逕洽校安通報系統廠商市訊資訊有限公司詢問,電話:(02)7756-2223。

四、本府業於113年8月26日辦理本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安通報研習,請貴校配合辦理校安通報相關工作,落實校內各處室通報流程與業務經驗傳承,並於校內加強相關人員宣導。

五、檢附教育部原函及操作手冊各1份供參。


相關檔案

府教特字第1130208725號.pdf
附件:校安帳號申請單操作手冊.pdf

相關連結

校安通報系統


發布時間: 2024-09-27 16:32:34
發布單位: 學前教育科-幼兒
發布者: 林宜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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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時間:202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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