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幼兒園-【私立教保服務機構】113學年度第1學期導師職務加給差額及教保費申請注意事宜,請詳閱辦理期程。(114年1月14日發文)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月13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45600043號函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教保服務機構導師職務加給差額及教保費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辦理。
二、依本要點規定,本案經費補助原則如下:
1.依幼兒人數設置2位導師之班級:補助每位導師每月導師職務加給差額新臺幣(以下同)2,000元。
2.依幼兒人數設置1位導師之班級:補助每位導師每月導師職務加給差額1,000元。
3.實際擔任幼兒班級教保工作之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補助每人每月教保費2,000元。
三、請各機構於114年2月1日至114年2月17日間,至教保系統設定請領人員,完成後併同下列佐證資料,於114年2月25日下午5時前免備文送達學前科,俾憑辦理審核作業報送本府申請:
1.經本府備查之教師、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名冊。
2提供於教保服務機構加保勞保或健保之證明(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明細)二擇一,不可檢附勞退或職災證明。
3.請領清冊(務必加蓋園所全名章):請領補助經費之教師、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本人應確認請領清冊上之姓名、身分證字號、帳戶及金額無誤後簽名。
4.檢附個人收據,需簽名加核章(不可模糊),補助金額請填寫中文大寫:壹、貳、叄、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萬。
5.因故放棄請領者,需檢附切結書。
四、第一次申請或帳號有異動請檢附委託匯款書(委託匯款書需浮貼有金融機構名稱、帳號、代碼清晰影本,並填入email 及蓋章(帳戶戶名之私章);為防止退匯,請勿一直異動匯款帳戶。
五、教保服務機構應確實填報及登載如下:
1.各機構應於「每學期初」至「全國幼兒園幼生管理系統」進行班級設定及幼兒編班作業,並應於幼生入(離)園時併同更新相關資料,以維系統介接資料之正確性。
2.各機構應於「每月」至教保系統設定導師及教保員,並確認到(離)職及異動情形,以保障教保服務人員請領旨揭經費之權益。
3.各機構倘因未於上開2系統詳實填報或設定相關資料,致未能請領旨揭補助經費者,請貴機構本權責自行支應。
六、倘系統無法顯示,需用紙本清冊申請者,請務必先電洽與承辦人鍾小姐037-559954確認申請資格。
七、本案倘有謊報、掛名等不實情形且經查證屬實者,依法究辦,並追回所領之款項;另為避免個人資料外洩,相關作業流程均請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辦理。
1.(空白)113-1導師職務加給差額及教保費收據.odt
2.(申請人)113-1導師費差額及教保費放棄請領切結書.odt
3.(空白)委託匯款書.odt
4.(空白)紙本申請用(與承辦人聯繫後才可紙本申請).ods
二、依本要點規定,本案經費補助原則如下:
1.依幼兒人數設置2位導師之班級:補助每位導師每月導師職務加給差額新臺幣(以下同)2,000元。
2.依幼兒人數設置1位導師之班級:補助每位導師每月導師職務加給差額1,000元。
3.實際擔任幼兒班級教保工作之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補助每人每月教保費2,000元。
三、請各機構於114年2月1日至114年2月17日間,至教保系統設定請領人員,完成後併同下列佐證資料,於114年2月25日下午5時前免備文送達學前科,俾憑辦理審核作業報送本府申請:
1.經本府備查之教師、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名冊。
2提供於教保服務機構加保勞保或健保之證明(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明細)二擇一,不可檢附勞退或職災證明。
3.請領清冊(務必加蓋園所全名章):請領補助經費之教師、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本人應確認請領清冊上之姓名、身分證字號、帳戶及金額無誤後簽名。
4.檢附個人收據,需簽名加核章(不可模糊),補助金額請填寫中文大寫:壹、貳、叄、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萬。
5.因故放棄請領者,需檢附切結書。
四、第一次申請或帳號有異動請檢附委託匯款書(委託匯款書需浮貼有金融機構名稱、帳號、代碼清晰影本,並填入email 及蓋章(帳戶戶名之私章);為防止退匯,請勿一直異動匯款帳戶。
五、教保服務機構應確實填報及登載如下:
1.各機構應於「每學期初」至「全國幼兒園幼生管理系統」進行班級設定及幼兒編班作業,並應於幼生入(離)園時併同更新相關資料,以維系統介接資料之正確性。
2.各機構應於「每月」至教保系統設定導師及教保員,並確認到(離)職及異動情形,以保障教保服務人員請領旨揭經費之權益。
3.各機構倘因未於上開2系統詳實填報或設定相關資料,致未能請領旨揭補助經費者,請貴機構本權責自行支應。
六、倘系統無法顯示,需用紙本清冊申請者,請務必先電洽與承辦人鍾小姐037-559954確認申請資格。
七、本案倘有謊報、掛名等不實情形且經查證屬實者,依法究辦,並追回所領之款項;另為避免個人資料外洩,相關作業流程均請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辦理。
相關檔案
2.(申請人)113-1導師費差額及教保費放棄請領切結書.odt
3.(空白)委託匯款書.odt
4.(空白)紙本申請用(與承辦人聯繫後才可紙本申請).ods
發布時間: | 2025-01-16 14:00:39 |
發布單位: | 學前教育科-幼兒 |
發布者: | 鍾燕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