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性公告-【轉知】為提升校園安全防護工作,請貴校加強宣導校內外求助管道資訊,並落實校安通報,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3月10日臺教學(五)字第1142801056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及強化校園安全維護工作,請貴校除依維護校園安全實施要點進行整備、預防工作外,為確保事件發生時得以即時應處,請貴校加強辦理下列事項:
(一)請貴校透過實體管道(如:於學生時常行經或活動之處所張貼校安通報文宣,提供學校校安中心或學務處之通報QR code或專線電話),加強向學生宣導遭遇或目睹校園危安事件時通報校方。
(二)請貴校透過線上管道(如:可運用班級或學生自治組織通訊群組,由學生向學生轉傳等),加強推廣警政服務APP,善加利用其中視訊報案、諮詢服務及可疑訊息分析等功能,提供親師生多元求助管道。
(三)貴校需察覺校園安全死角等其他安全疑慮處所,必要時於該處所適當張貼校安通報小文宣,提供學校校安中心(或學務處)通報QR code或專線電話。
教育部校安中心網站 【請登入】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3月10日臺教學(五)字第1142801056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及強化校園安全維護工作,請貴校除依維護校園安全實施要點進行整備、預防工作外,為確保事件發生時得以即時應處,請貴校加強辦理下列事項:
(一)請貴校透過實體管道(如:於學生時常行經或活動之處所張貼校安通報文宣,提供學校校安中心或學務處之通報QR code或專線電話),加強向學生宣導遭遇或目睹校園危安事件時通報校方。
(二)請貴校透過線上管道(如:可運用班級或學生自治組織通訊群組,由學生向學生轉傳等),加強推廣警政服務APP,善加利用其中視訊報案、諮詢服務及可疑訊息分析等功能,提供親師生多元求助管道。
(三)貴校需察覺校園安全死角等其他安全疑慮處所,必要時於該處所適當張貼校安通報小文宣,提供學校校安中心(或學務處)通報QR code或專線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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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 2025-03-12 14:57:45 |
發布單位: | 學前教育科-幼兒 |
發布者: | 林宜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