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性公告-教育部修正「幼兒園因應勞動基準法之調適指引」,提供各教保服務機構參酌。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4月25日臺教授國字第1140028828A號函辦理。
二、為配合勞動基準法所定最低服務年限及離職後競業禁止等相關規定,另為利幼兒園妥適進行園務管理,爰教育部修正指引,並已置於全國教保資訊網(https://www.ece.moe.edu.tw/)之最新消息項下,提供各界參酌。
幼兒園因應勞動基準法之調適指引(114年4月修訂).pdf
二、為配合勞動基準法所定最低服務年限及離職後競業禁止等相關規定,另為利幼兒園妥適進行園務管理,爰教育部修正指引,並已置於全國教保資訊網(https://www.ece.moe.edu.tw/)之最新消息項下,提供各界參酌。
相關檔案
發布時間: | 2025-04-29 11:19:24 |
發布單位: | 學前教育科-幼兒 |
發布者: | 謝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