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性公告-有關公共化教保服務機構協助填報114學年度招生登記錄取情形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114年4月2日發文)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114年3月27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40025249號函辦理。
二、為配合教育部即時掌握各該公共化教保服務機構招生情形,國教署於112學年度於全國幼兒園幼生管理系統(下稱幼生系統)建置公共化教保服務機構「招生登記錄取登載」填報功能,供各公共化教保服務機構(含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政府機關(構)或公營公司委託辦理之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及社區/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匯入登記錄取之幼生資料,操作說明如下:
(一)請各教保服務機構務必於114年6月13日(星期五)前,將該機構新生錄取清冊匯入幼生系統指定功能,匯入資料欄位包含:幼生姓名、身分證字號(非本國籍幼生請填居留證號)及出生日期三項。
(二)資料上傳對象應包含該機構114學年度已錄取之新生,不包含園內預計直升之舊生、114學年度備取幼生及114學年度將安置於集中式特教班幼生。
(三)錄取清冊上傳後至114年7月31日(星期四)前,錄取結果有異動情事(如錄取幼生放棄就讀、遞補備取幼生或新 登記錄取新生等情事),請於異動當日即時於幼生系統進 行單筆新增或刪除,俾即時更新該機構實際招生情形, 以確保清冊之正確性。
(四)本填報功能開放至114年7月31日(星期四)。
三、有關公共化教保服務機構「招生登記錄取登載」功能操作說明請至幼生系統公布欄參閱。
全國幼兒園幼生管理系統-招生登記錄取登載功能操作說明.pdf
二、為配合教育部即時掌握各該公共化教保服務機構招生情形,國教署於112學年度於全國幼兒園幼生管理系統(下稱幼生系統)建置公共化教保服務機構「招生登記錄取登載」填報功能,供各公共化教保服務機構(含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政府機關(構)或公營公司委託辦理之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及社區/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匯入登記錄取之幼生資料,操作說明如下:
(一)請各教保服務機構務必於114年6月13日(星期五)前,將該機構新生錄取清冊匯入幼生系統指定功能,匯入資料欄位包含:幼生姓名、身分證字號(非本國籍幼生請填居留證號)及出生日期三項。
(二)資料上傳對象應包含該機構114學年度已錄取之新生,不包含園內預計直升之舊生、114學年度備取幼生及114學年度將安置於集中式特教班幼生。
(三)錄取清冊上傳後至114年7月31日(星期四)前,錄取結果有異動情事(如錄取幼生放棄就讀、遞補備取幼生或新 登記錄取新生等情事),請於異動當日即時於幼生系統進 行單筆新增或刪除,俾即時更新該機構實際招生情形, 以確保清冊之正確性。
(四)本填報功能開放至114年7月31日(星期四)。
三、有關公共化教保服務機構「招生登記錄取登載」功能操作說明請至幼生系統公布欄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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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 2025-05-22 09:15:56 |
發布單位: | 學前教育科-幼兒 |
發布者: | 周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