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性公告-苗栗縣114年教師(含教保服務人員)諮商輔導支持服務,請各園轉知教保服務人員妥善運用
一、依據苗栗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設立辦法辦理。
二、為提供本縣所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教師(含教保員)等人員心理支持服務,特與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心理諮商暨健康促進中心合作(下稱國北心健中心),透過心理諮商(詢)方式,一同面對困難與挑戰,先予敘明。
三、首揭計畫相關資訊如下:
(一)服務對象:本府所轄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專任教師、代理教師(長期代理為限)、學校校長、運動教練及教保服務人員(含園長、教保員、助理教保員)。
(二)服務項目:
1、心理諮商(詢)服務每人至多300分鐘(6次個別諮商(詢)。
2、心理健康研習活動(有標註「教保專業」者,可納入採計教保專業知能研習時數)。
(三)報名方式:
1、心理諮商(詢)服務請有需求人員填寫預約表單,後續將由國北心健中心進行接洽並安排服務。首次至諮商所時請攜帶苗栗縣教師(教保服務人員)證件或其他可證明為苗栗縣教師(教保服務人員)身分之文件,供服務單位檢核。
2、心理健康研習活動:
(1)提供線上課程,報名連結如附件。
(2)提供入校講座服務,開課計畫書如附件,提供各園參考使用。
四、本案倘有相關疑問,歡迎致電至國北心健中心:(02)2732-1104轉86002或使用國北心健教師支持方案專用信箱洽詢psycsupport@mail.ntue.edu.tw。
心理諮商及諮詢服務連結.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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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心健中心開課計劃書(苗栗).pdf
二、為提供本縣所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教師(含教保員)等人員心理支持服務,特與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心理諮商暨健康促進中心合作(下稱國北心健中心),透過心理諮商(詢)方式,一同面對困難與挑戰,先予敘明。
三、首揭計畫相關資訊如下:
(一)服務對象:本府所轄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專任教師、代理教師(長期代理為限)、學校校長、運動教練及教保服務人員(含園長、教保員、助理教保員)。
(二)服務項目:
1、心理諮商(詢)服務每人至多300分鐘(6次個別諮商(詢)。
2、心理健康研習活動(有標註「教保專業」者,可納入採計教保專業知能研習時數)。
(三)報名方式:
1、心理諮商(詢)服務請有需求人員填寫預約表單,後續將由國北心健中心進行接洽並安排服務。首次至諮商所時請攜帶苗栗縣教師(教保服務人員)證件或其他可證明為苗栗縣教師(教保服務人員)身分之文件,供服務單位檢核。
2、心理健康研習活動:
(1)提供線上課程,報名連結如附件。
(2)提供入校講座服務,開課計畫書如附件,提供各園參考使用。
四、本案倘有相關疑問,歡迎致電至國北心健中心:(02)2732-1104轉86002或使用國北心健教師支持方案專用信箱洽詢psycsupport@mail.ntue.edu.tw。
相關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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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心健中心開課計劃書(苗栗).pdf
發布時間: | 2025-06-19 13:58:13 |
發布單位: | 學前教育科-幼兒 |
發布者: | 謝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