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性公告-檢送「115學年度教保服務人員專業發展社群申請說明會」實施計畫1份,請教保服務人員踴躍參加,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2月23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55600404號函辦理。
二、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學前教保工作實施要點規定辦理。
三、為提升學前教育品質,鼓勵並支持教保服務人員組成園內、跨園之專業發展社群,以促進教保服務人員專業成長,爰本署自110學年度起補助教保服務人員組成社群運作經費。
四、為利推廣115學年度推動專業發展社群運作機制,爰辦理旨揭申請說明會,請各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及政府機關(構)與公營公司委託辦理之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踴躍參與說明會。
五、辦理場次、時間與地點資訊說明如下:
(一)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承辦人員專場時間:
1、115年3月6日(星期五)上午10時至中午12時。
2、地點:線上視訊會議室(詳如附件)
3、備註:請業務承辦人務必出席本場次,俾利專業發展社群業務順利推行。
(二)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專場
1、時間:
(1)115年3月25日(星期三)下午1時至3時(申請重點說明)。
(2)115年4月12日(星期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計畫撰寫說明及實例分享)。
(3)115年4月21日(星期二)下午1時至3時(申請重點說明)。
2、地點:線上視訊會議室(詳如附件)。
3、報名方式:
(1)教保服務人員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課程代碼詳實施計畫。
(2)社群帶領人及縣市政府業務承辦人參與「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場」請至「Google表單」報名,表單連結詳實施計畫。
4、錄取通知:教保服務人員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查詢,社群帶領人及縣市政府業務承辦人則由研習承辦人員以電子郵件通知,恕不另行公告錄取名單;錄取後若不克出席,請勿任意更換他人代理出席,並請於2天前以電子郵件通知研習承辦人員,俾利通知候補人員遞補。
5、備註:各場次參加人數以500人為上限。
六、旨揭說明會請惠予所屬人員公假登記參與;全程參與且完成簽到、退者,核予研習時數2-6小時(視各場次實際辦理時數核發)。
附件-115年度教保服務人員專業發展社群計畫說明.pdf
二、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學前教保工作實施要點規定辦理。
三、為提升學前教育品質,鼓勵並支持教保服務人員組成園內、跨園之專業發展社群,以促進教保服務人員專業成長,爰本署自110學年度起補助教保服務人員組成社群運作經費。
四、為利推廣115學年度推動專業發展社群運作機制,爰辦理旨揭申請說明會,請各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及政府機關(構)與公營公司委託辦理之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踴躍參與說明會。
五、辦理場次、時間與地點資訊說明如下:
(一)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承辦人員專場時間:
1、115年3月6日(星期五)上午10時至中午12時。
2、地點:線上視訊會議室(詳如附件)
3、備註:請業務承辦人務必出席本場次,俾利專業發展社群業務順利推行。
(二)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專場
1、時間:
(1)115年3月25日(星期三)下午1時至3時(申請重點說明)。
(2)115年4月12日(星期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計畫撰寫說明及實例分享)。
(3)115年4月21日(星期二)下午1時至3時(申請重點說明)。
2、地點:線上視訊會議室(詳如附件)。
3、報名方式:
(1)教保服務人員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課程代碼詳實施計畫。
(2)社群帶領人及縣市政府業務承辦人參與「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場」請至「Google表單」報名,表單連結詳實施計畫。
4、錄取通知:教保服務人員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查詢,社群帶領人及縣市政府業務承辦人則由研習承辦人員以電子郵件通知,恕不另行公告錄取名單;錄取後若不克出席,請勿任意更換他人代理出席,並請於2天前以電子郵件通知研習承辦人員,俾利通知候補人員遞補。
5、備註:各場次參加人數以500人為上限。
六、旨揭說明會請惠予所屬人員公假登記參與;全程參與且完成簽到、退者,核予研習時數2-6小時(視各場次實際辦理時數核發)。
相關檔案
| 發布時間: | 2026-02-24 11:45:41 |
| 發布單位: | 學前教育科-幼兒 |
| 發布者: | 李小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