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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性公告-有關本縣115年教師及教保服務人員諮商輔導支持計畫,請各園轉知所屬教保服務人員知悉並善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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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苗栗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設立辦法及本府115年2月12日府教務字第1150035714號函辦理。

二、為提供本縣所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教師及教保服務人員心理支持服務,本府特與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心理諮商暨健康促進中心(下稱國北心健中心)合作,透過心理諮商(詢)方式,一同面對困難與挑戰。

三、旨揭計畫服務資訊說明如下:
(一)服務對象:本府所轄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專任教師、代理教師(長期代理為限)、學校校長、運動教練及教保服務人員(含園長、教保員、助理教保員)。
(二)心理諮商(詢)服務:每人晤談次數以6次為原則,必要時得延長至8次,每次約50分鐘。
(三)服務方式:本計畫皆依據心理諮商相關規定,秉持保密原則,提供「實體諮商(詢)」、「通訊諮商」及「線上諮詢」服務,透過實體或視訊的一對一談話,協助緩和情緒與壓力,並討論自我照顧方式,提供求助資源與管道。
(四)報名方式:請掃QR-cord預約表單(如附件)。首次至諮商所,請攜帶苗栗縣教師(教保服務人員)證件或其他苗栗縣教師(教保服務人員)之身分證明文件,供服務單位檢核。

四、本案倘有相關疑問,請逕洽國北心健中心陳心理師(02)27321104轉86004,或國北心健教師支持方案專用信箱psycsupport@mail.ntue.edu.tw。


相關檔案

苗栗縣教師及教保服務人員諮商輔導支持服務計畫_預約表單.jpg


發布時間: 2026-02-24 16:53:48
發布單位: 學前教育科-幼兒
發布者: 謝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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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時間:202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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