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性公告-【額滿】本府委託辦理教保服務機構「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回訓研習
本場次已額滿。
依據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規定,取得初訓證書者每二年應接受六小時教育訓練
1.主辦單位:苗栗縣政府教育處。
2.承辦單位:苗栗縣頭份市頭份國民小學。
3.訓練地點:社團法人台灣安全衛生協會附設苗栗職業訓練中心(苗栗縣竹南鎮福德路1號)。
4.參加對象:本縣公私立幼兒園實際擔任職業安全衛生主管人員,如:園長、負責人等,包括學校附幼之校長或總務主任,此為回訓研習,惟參加時應檢附相關佐證資料(在職證明、初訓結業證書證號),俾利辦理單位審查。
5.辦理日期:115年5月18日(星期一)
6.訓練時數:
(1)此訓練係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法」之規定辦理,不計入教保專業研習時數。
(2)全程參與者核予6小時職業安全訓練時數(回訓)。
(3)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定,在職(回訓)不可請假遲到,遲到或早退即退訓。
7.報名方式及錄取人數:自115年4月8日起至115年4月27日止,預計40人。
(1)本縣公私立幼兒園具初訓證書且實際擔任職業安全衛生主管人員,於115年屆滿二年者優先錄取(需自費162元)。
(2)請逕至「Google表單」(https://reurl.cc/vE6Wqa)報名,報名人數若超過錄取名額,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額滿為止,恕不接受現場報名(錄取規則僅適用本場次)。
(3)「Google表單」中務必填寫初訓結業證書證號,若未填寫視同放棄報名。
8.確認錄取名單由系統寄發電子信箱通知錄取。
頭份附幼職業安全分場次計畫0324修正(掛網).pdf
1150518回訓研習報名網址
依據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規定,取得初訓證書者每二年應接受六小時教育訓練
1.主辦單位:苗栗縣政府教育處。
2.承辦單位:苗栗縣頭份市頭份國民小學。
3.訓練地點:社團法人台灣安全衛生協會附設苗栗職業訓練中心(苗栗縣竹南鎮福德路1號)。
4.參加對象:本縣公私立幼兒園實際擔任職業安全衛生主管人員,如:園長、負責人等,包括學校附幼之校長或總務主任,此為回訓研習,惟參加時應檢附相關佐證資料(在職證明、初訓結業證書證號),俾利辦理單位審查。
5.辦理日期:115年5月18日(星期一)
6.訓練時數:
(1)此訓練係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法」之規定辦理,不計入教保專業研習時數。
(2)全程參與者核予6小時職業安全訓練時數(回訓)。
(3)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定,在職(回訓)不可請假遲到,遲到或早退即退訓。
7.報名方式及錄取人數:自115年4月8日起至115年4月27日止,預計40人。
(1)本縣公私立幼兒園具初訓證書且實際擔任職業安全衛生主管人員,於115年屆滿二年者優先錄取(需自費162元)。
(2)請逕至「Google表單」(https://reurl.cc/vE6Wqa)報名,報名人數若超過錄取名額,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額滿為止,恕不接受現場報名(錄取規則僅適用本場次)。
(3)「Google表單」中務必填寫初訓結業證書證號,若未填寫視同放棄報名。
8.確認錄取名單由系統寄發電子信箱通知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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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時間: | 2026-04-08 12:10:49 |
| 發布單位: | 學前教育科-幼兒 |
| 發布者: | 江先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