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性公告-有關申請112學年度辦理「學前融合教育教師專業學習社群」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2年4月14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20048869號函辦理及本府112年4月24日府教特字第1120097577號函辦理。
二、為利瞭解旨案申請相關事宜,國教署訂於112年6月13日(星期二)下午1時辦理申請說明會(視訊方式辦理),請有意申請之教保服務機構線上報名參與,詳如申請說明會實施計畫。
三、旨案申請原訂於112年5月22日前送本府進行初審,為鼓勵教保服務機構參與申請說明會並踴躍提出申請,申請期限延長至112年6月16日(星期五)前報送本府審查(含紙本及電子檔各1份),經初審通過後,彙整相關提報資料函報國教署申請,逾期不受理。電子檔請寄至chi810@ems.miaoli.gov.tw信箱。
四、如有任何疑問,請逕洽特教科承辦人:雲小姐 037-559705/ 037-265541
1120613社群申請說明會實施計畫.pdf
112學年度學前融合教育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申請表.odt
112學年度學前融合教育教師專業學習社群成果報告.odt
1120424發文各校申請.PDF
二、為利瞭解旨案申請相關事宜,國教署訂於112年6月13日(星期二)下午1時辦理申請說明會(視訊方式辦理),請有意申請之教保服務機構線上報名參與,詳如申請說明會實施計畫。
三、旨案申請原訂於112年5月22日前送本府進行初審,為鼓勵教保服務機構參與申請說明會並踴躍提出申請,申請期限延長至112年6月16日(星期五)前報送本府審查(含紙本及電子檔各1份),經初審通過後,彙整相關提報資料函報國教署申請,逾期不受理。電子檔請寄至chi810@ems.miaoli.gov.tw信箱。
四、如有任何疑問,請逕洽特教科承辦人:雲小姐 037-559705/ 037-265541
相關檔案
112學年度學前融合教育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申請表.odt
112學年度學前融合教育教師專業學習社群成果報告.odt
1120424發文各校申請.PDF
發布時間: | 2023-05-25 09:30:51 |
發布單位: | 學前教育科-幼兒 |
發布者: | 謝佳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