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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公告修正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 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請各園所參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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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112年8月9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102727號函辦理。
二、衛福部宣布自112年8月15日起COVID-19篩檢陽性輕症/無症狀者,取消各類對象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支持性給假措施,自主健康管理天數由10天調整為5天。
三、配合衛福部最新防疫措施,爰修正管理指引,修正重點如下:
(一)師生快篩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若有請假需求,請依學 校規定辦理。
(二)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請依照衛生福利部「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篩檢陽性民眾自主健康管理建議」辦理。
(三)家長之「防疫照顧假」亦配合取消前項支持性給假措施一併删除。
四、旨揭修正案自112年8月15日起施行,相關修正後QA,請至本部學校衛生資訊網(網址:https://cpd.moe.gov.tw /page_one.php?pltid=183)下載運用。
五、本案如有疑問,請洽下列聯絡窗口: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部國教署學安組陳小姐,04- 37061357。
(二)公私立幼兒園:教育部國教署學前組林小姐,02- 77367458。


相關檔案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pdf
全面取消各類對象自主健康管-新聞稿.pdf


發布時間: 2023-08-14 15:41:31
發布單位: 學前教育科-幼兒
發布者: 王潔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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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時間:2023-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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