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公共相關-112學年度配置教師助理員補助經費--112.10.27發文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9月11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20119267號函辦理。
二、各園請於112年11月20日前逕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https://www.set.edu.tw),完成登載申請助理人員服務【學生現況欄需描述】及新增教師助理人員。
三、本案務請各園於每月25日前,將前月教師助理員薪津印領清冊、簽到表或打卡紀錄、收據及投保計算名冊,並確認已至系統填報服務紀錄後送府辦理請款。
四、自113年1月1日起,每月基本工資調整為新臺幣27,470元;每小時基本工資調整為183元。
五、各期經費以按核定表撥付為原則,惟期中鑑定安置仍有新增需求,請於執行期間屆滿前檢附身心障礙幼兒安置清冊調整表及相關佐證資料報府追加經費。
※需檢附投保名冊:
(一)健保-投保單位保費計算明細表。
(二)勞保-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
(三)勞退-勞工退休金計算名冊 - 雇主提繳。
112學年度領款收據.odt
薪津印領清冊.ods
教師助理人員通報網新增、申請、填寫服務紀錄操作說明.pdf
安置清冊調整表.odt
二、各園請於112年11月20日前逕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https://www.set.edu.tw),完成登載申請助理人員服務【學生現況欄需描述】及新增教師助理人員。
三、本案務請各園於每月25日前,將前月教師助理員薪津印領清冊、簽到表或打卡紀錄、收據及投保計算名冊,並確認已至系統填報服務紀錄後送府辦理請款。
四、自113年1月1日起,每月基本工資調整為新臺幣27,470元;每小時基本工資調整為183元。
五、各期經費以按核定表撥付為原則,惟期中鑑定安置仍有新增需求,請於執行期間屆滿前檢附身心障礙幼兒安置清冊調整表及相關佐證資料報府追加經費。
※需檢附投保名冊:
(一)健保-投保單位保費計算明細表。
(二)勞保-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
(三)勞退-勞工退休金計算名冊 - 雇主提繳。
相關檔案
薪津印領清冊.ods
教師助理人員通報網新增、申請、填寫服務紀錄操作說明.pdf
安置清冊調整表.odt
發布時間: | 2023-10-30 09:09:21 |
發布單位: | 學前教育科-幼兒 |
發布者: | 邱奕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