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公共相關-核定112學年度準公共幼兒園輔導計畫經費--112.11.6發文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0月11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20127513號函辦理。
二、本案自113年1月1日起再行請款,請款時檢附收據、領據、切結書、黏貼憑證、簽到表及執行明細表報府辦理請款。
三、本案執行期程自112年9月1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請於113年7月25日前檢附成果報告(含原核定之輔導計畫書、輔導紀錄、彙整成果表及輔導簽到表)及上開電子檔光碟1份報府辦理核結。
相關檔案
成果報告.odt
請款表件.docx
發布時間: |
2023-11-06 17:16:32 |
發布單位: |
學前教育科-幼兒 |
發布者: |
邱奕欣 |